吐槽方向正確,即:找出設定與描述的矛盾之處。
然而,
所謂「龍對龍隨便鬥毆」:年輕時四處闖蕩,去過很多地方,真正的領地爭奪戰只發生了一次(海龍不是龍),還是被碾軋。成年龍之間互相侵佔領地的事情未有描述過。
所謂「還有龍和人類廝混」,在哪
所謂「龍被人欺負幾十年的事情」除了那一個人類法師還有誰
那麼,稀缺的資源、流暢的信息傳播環境、還有個體之間的輕信 是從哪裏看出來的?
「口誅筆伐」的要點是羣體影響力,本質是社會的產物,結果你把它退化成一個普通的「評價」。然而就算是評價,也要能擴散才起作用。請問擴散的渠道是什麼?
「那麼就會經常有別的龍過來驗證你是不是沒翅膀飛不起來,可以隨便欺負。」請問欺負的動機是什麼?放棄吃飽喝足的安逸生活,跑去老遠的地方惹事生非,可是需要一個很好的理由。
[↑] @shiningdracon 寫道: 這是在用社會生物的模板套用非社會生物。 「口誅筆伐」是策略,競爭和策略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信任」是社會生物自帶的傾向。非社會生物沒有盲從的羊羣效應,因此不會被輕易誤導。信息收集有很多更可靠的 …
信息傳播不流暢、個體不輕信、資源競爭不激烈,這些不都是你說的麼。我沒看過塔希里亞,但是就那集裏面就有龍對龍隨便鬥毆,還有龍和人類廝混,龍被人欺負幾十年的事情。除非脫離塔希里亞,否則沒有“信息傳播不流暢、個體不輕信、資源競爭不激烈”的事情。
不只有社會形象,還有對實力的評價。比如別人說你沒翅膀飛不起來,那麼就會經常有別的龍過來驗證你是不是沒翅膀飛不起來,可以隨便欺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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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在用社會生物的模板套用非社會生物。
「口誅筆伐」是策略,競爭和策略之間沒有因果關係。
「信任」是社會生物自帶的傾向。非社會生物沒有盲從的羊羣效應,因此不會被輕易誤導。信息收集有很多更可靠的硬指標。
個體獨立、非社會性、同時擁有智慧 是塔希里亞的設定,不是我的設定,我不能隨便改。
設定上龍的智慧與言語能力是在龍長大到一定程度後憑空而來的,理解爲先天知識也可以。
設定上龍不會相互往來,兩條成年龍主動見面不是爲了交配就是爲了爭領地。信息如何傳播?
「口誅筆伐」的策略實際影響的是社會評價、羣體評價,操縱的是目標的社會形象。
沒了社會基礎,這些都不存在。於是不管一個個體發出什麼樣的言語,都不具備羣體影響力,也就無從成爲有效的策略。
[↑] @shiningdracon 寫道: 信息傳播不流暢、個體不輕信、資源競爭不激烈,意味着說了沒龍信,寫了沒龍看,信息傳遞不出去,個體之間相互獨立,整個羣體沒有共同的利益紐帶。 「口誅筆伐」是如何在這樣的條件下成爲一個可行策略的? …
我不覺得競爭就會少。競爭的頻率會少,但是競爭總會存在。
另外“不輕信”也是需要社會經驗的。我不覺得一個宅龍不輕信能夠給他的判斷提高很多的準確性。
如果你一定要說所有龍都宅在家裏面不和別龍打交道然後都性冷淡,然後自己光合作用,那我也沒話說。設定成那樣就不用會語言和擁有智慧了。那是你的設定,你隨便改。
只要有競爭就需要收集對手的信息,如果都不輕信的話就會每次打架冒着受傷的危險親手衡量對方實力,要麼就得聽別人的說法,這個時候就要依賴別人的觀點。
[↑] @shiningdracon 寫道: 這種一生只有幾次的事件不就是偶發事件。 前面已經說了,光靠偶發事件不夠。 這裏沒有輕信的個體特質,資源競爭也不激烈,而且還要補充一點:不具備流暢的信息傳播渠道。 應對偶發事件還是硬實力有效。 …
一生幾次的時間有很重要的好嘛,比如出生在哪,上不上大學,在哪落戶口,對象是誰,怎麼死的。我覺得龍的話選領地,去哪裏遊歷,和什麼樣的人類接觸之類的也是同等重要的事情。
@shiningdracon 寫道: 例子舉的不好。醫生是種職業,看病收錢,等價交換。如果只強調醫生看病的義務,剝奪醫生收錢的權力,就是在壓榨醫生的勞動。商業軟件修 bug 同樣是金錢和勞動力的交換;自由軟件修 bug 則完全出於興趣
我沒談到醫生看病要不要收錢
我沒談到等價交換
我沒談到醫生的義務
我沒談到金錢和勞動力的交換
我沒談到興趣
@shiningdracon 寫道: 所以,問題在於,究竟什麼纔是「義務」。
影子你誤會我要表達的意思了,我上一篇提出的問題是,究竟什麼纔是「feature」。
如果連feature跟bug都分不清楚的話,就更不可能分辨得出命運跟束縛命運之鎖鏈的差別了。
在科學發達的現代,如果醫生說一個小孩有救,但爸爸卻聽信算命師所言,認為小孩的命就是這樣,而放棄治療,大家會說:「何棄療?」。(這種新聞其實偶爾還會出現)
塔希裏亞故事集04-命運,那位龍爸爸也誤認為小孩的缺陷是一種命運,而拒絕治療小龍。
如果這短漫的主角是人類,那就是違法的不良示範,不過因為是龍,所以塔希裏亞才能不用加警語吧~
民法(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修正)第 13條規定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
依據民法(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修正)第 1086 條:「父母為其未成年子女之法定代理人」。
由於新生兒完全沒有表達的能力,所以父母還是醫療決定代理人,但是如果父母濫用親權,沒有考慮子女的最佳利益,
依民法(民國 91 年 6 月 26 日修正) 第 1090條:「其最近尊親屬或親屬會議,得糾正之;糾正無效時,得請求法院宣告停止其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如果選擇不進行積極治療,這樣的選擇在我國的合法依據主要是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民國 91 年 12 月11 日修正)第 4 條規定末期病人得立意願書選擇安寧緩和醫療﹔
根據同法第 3 條的規定,末期病人係指「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不可治癒,且有醫學上之證據,近期內病程進行至死亡已不可避免者」
塔希裏亞故事集04中的小龍並不符合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故其父母沒有法定權力可以放棄積極治療。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兒少法)第三六條:「兒童及少年有立即接受診治之必要,而未就醫者」在「非立即給予保護、安置或為其他處置,其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之危險或有危險之虞」的情況下「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應予緊急保護、安置或為其他必要之處置。」
在父母似乎不當運用代理決定權時,醫事人員與社工人員等有必要要在 24 小時內通知主管機關(兒少法三四條)。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48條第1 項規定:「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及少年疏於保護、照顧情節嚴重,或有第30條、第36條第1 項各款情節等,兒童及少年或其最近尊親屬、主管機關、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聲請法院宣告停止其親權或監護權之全部或一部,或另行選定或改定監護人;對於養父母,並得聲請法院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
最后修改: 龍爪翻書 (2016-09-13 20:08:13)
我的想法是龍並沒有完成一些人類的觀衆認爲他應該完成的義務。但是龍可能覺得這些是無所謂的。
換句話說,人類會認爲老龍是個魂淡,但是可能龍不這麼認爲。
舉個例子的話,華人可能認爲父母需要給子女買房子,有錢不給買是魂淡。但是如果是西方的話,買房子不一定能從父母要到首付錢,人家可能會借你錢然後找你分期還債(
另外,這條龍似乎不是一個很好的教育家。何況奇幻設定的人類的教育水平,放到現代評價的話也就那樣(我覺得不用費太多口舌證明老龍的爲龍處事和龍生哲理適用於現代人類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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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iningdracon 寫道: 波動是在平衡點附近的微幅波動,繁殖率越低波動越小。 把繁殖率向上調整纔會脫離穩定,根據從低到高的不同數值依次表現出 穩定、簡單的週期性波動、複雜的週期性波動、趨近於混沌的波動。 …
對,所以如果生育不行的話那就很穩定。如果生育率高(意味着壽命更短)的話,就會經常有變動。
但是對於單個個體來講,生育不行就意味着生命週期長,生命越長的話,不經常的變動也會在生命週期裏出現。
換句話說,我的觀點是每條龍剛找自己窩的時候必然會有衝突。生育率低,會讓這種衝突變少,但是隻是因爲“一生X次”的現象的“一生”更長了。對於一條龍來說還是一生要有X次。還是值得互坑的(
另外這種“微幅波動”仍然是很值得注意的。比如如果高點和低點差2%的話,那麼就有差不多2%數量級的龍面臨沒有住房的問題,然後他們會干擾比2%多許多的龍的既有住房。
例子舉的不好。
醫生是種職業,看病收錢,等價交換。如果只強調醫生看病的義務,剝奪醫生收錢的權力,就是在壓榨醫生的勞動。
商業軟件修 bug 同樣是金錢和勞動力的交換;自由軟件修 bug 則完全出於興趣
然而使用自由軟件就意味着兩件事:
如果軟件造成其他損失(例如停產,錯誤,硬件損壞,或者造成使用者被起訴),軟件作者是不負任何責任的(插一句,這也是我不建議使用盜版的最主要原因)
如果軟件有問題,那麼需要等到有人對這個問題有興趣並進行修復。
有些軟件的修復速度很驚人。我見到最快的是10分鐘,不開玩笑,軟件是gitstat。 中文編碼問題,修復只要一行,作者10分鐘內就修復了問題,一小時內發佈了新的包。
有些則是慢的驚人。據說某些大型系統(不點名)裏面最長的未修復bug長達10年。。。
舉個具體的例子,我在做吼叫區貼圖功能時用到一個叫做 fineuploader 的項目,但 fineuploader 的作者沒有實現判斷 動態gif 的功能。在一年之前就有人尋問作者可不可以加上這個功能,作者雖然表示可以加,但因爲此功能需求量少又不重要,因此優先級排的很低,直到現在也沒做。我急用這個功能,於是自己寫了補丁自己用,並且把解決方法回覆到那個功能需求裏。然後作者希望我能把這個方案進一步完善成一個完整的功能選項,這樣就能合併到代碼裏,在新版本中一併發佈。然而我的主業不是web前端開發,並不熟悉 javascript 軟件的開發環境,也沒有時間詳細研究怎樣整合。作者顯然也沒興趣自己完善,因此那個功能現在仍然是「未實現」的狀態,只是多了一個臨時解決方案。
所以,問題在於,究竟什麼纔是「義務」。
義務是個社會概念,而且是個不斷變化的社會概念。
現代社會認爲救助每一個嬰兒是義務;而斯巴達人認爲殺死體質不合格的嬰兒是義務。
義務的定義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相關,無法孤立的存在。
人類在這個問題上已經爭論了上千年。
[↑] @shiningdracon 寫道: 除非有特別劇烈的環境變化,不然出生率和死亡率是平衡的啊。 雖然總能想辦法構建出極端條件,但是要想讓對應的生存策略成爲常規行爲,光靠偶發事件可不夠 …
這都不是偶發事件。人口是會波動的,不是完全平衡。正常就會越生越多,然後長大之後不夠吃,有的餓死然後人口下降。
而且剛離家的小龍確實不一定能正好找到剛死了龍的領地。
@shiningdracon 寫道: 這個故事裏哪件事是“原本能改變的,卻因爲限制性信念,而不願意去改變”的呢?
小龍的翅膀
改變的是自己,而不是其他個體。自己的事,自己想辦法解決。
如果是功課、成家、立業,那些我同意自己要負責。
小龍的翅膀生病了,有病就該治療,而且是及早治療。
但是,剛破殼的幼龍有能力治好自己嗎?有能力找醫生嗎?等到幼龍長大到有能力「自己想辦法解決」時,或許已經錯過黃金治療時間了.....
另外,我也難以想像醫生會對病患說:「你自己的身體,你自己的事,你自己想辦法解決」
我祝福小龍能找到仁心仁術的醫生~
換個方式來舉例
我覺得小龍的翅膀明明就是bug,但是老龍卻把那當成feature
「假設」今天鱗目有個bug,導致本來按個按鈕就能解決的事,大家必須coding才能達到相同效果,影子你會不會fix那個bug?
還是影子你會把那個bug當成鱗目的feature,並自豪大家的coding能力提早20年覺醒?
不過有等級限制,這樣應該沒辦法練到30級,沒辦法飛吧?
[↑] @shiningdracon 寫道: 波動不會很常見的,數量基本都穩定在環境容納量附近。有競爭動力的新生個體卻最缺少競爭力 …
或者環境變了啥的,或者附近的河被人類弄乾了啥的(
或者剛成年的龍搶不到地盤,日子過得憋屈,後來長大了,別的龍老了,這時候就得搶(
總有地點好和地點差的吧……除非龍數量比環境能承受的數量要少許多,然後還不願意生蛋,否則競爭少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