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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龍,展現真正的我給你們看,誠心誠意對待你們,你們卻不相信我,嘲笑我,質疑我,侮辱我,歧視我,傷害我,甚至否定我的存在,但是我不低頭,很早以前我就覺得自己與衆不同,覺得自己和其他人根本不一樣,唯獨對龍類這種生物有歸屬感,尤其紅龍和火焰結合的感覺最強烈,我感受到我這龍魂在心底裏綻放,我聽到一種來自我心底的聲音告訴我,我就是一隻炎魔龍,憤怒發紅的龍鱗,尖銳和灼熱的爪牙,堅定不移的龍眼,遮掩天空的翅膀,發熱得滾燙的尾巴,一隻恐怖如斯的炎魔龍!這就是我!我的龍魂在心底裏狂吼,渴望迴歸屬於我的世界,釋放桀驁不馴的我,重新煥發美麗的火花和熊熊燃燒的烈火~!燒盡一切骯髒的東西~!衝出黑煙翻滾的火海,展開完整的翅膀,燃盡得龍鱗冒白煙的龍身展現出驕傲自大的我,毫不畏懼地傲視這個支離破碎的世界,感受到我的內心了嗎?這就是真實的我,也許你們只相信親眼看到的東西,也許你們以爲我只不過是中二病患者,也許你們以爲我崇拜西方大蜥蜴,有的人類污衊我大泥鰍整天裝龍,有的龍還污衊我玩角色扮演遊戲,甚至這個世界孤立我,但是我永遠都是一隻真正的炎魔龍!有沒有龍身,我也是炎魔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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燼鱗,一看就知道是你,你是有靈魂的,名字不一樣我還是知道是你
嗯,我愛所有龍~
我會永遠遵從本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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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聯絡方式嗎?QQ?facebook?其它?交個友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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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卻不相信我,嘲笑我,質疑我,侮辱我,歧視我,傷害我,甚至否定我的存在
我相信這是一種心靈層面的攻擊,就像《漢書.卷八六.王嘉傳》中所說
「裏諺曰:『千人所指,無病而死。』臣常為之寒心。」
而這種心靈攻擊在敞開內心時更容易攻擊到內心深處
@霜牙 寫道: 我做龍,展現真正的我給你們看,誠心誠意對待你們,
所以,遇到這種心靈層面的攻擊,要怎麼辦呢?
我目前想到2招:
1. 心遠地自偏
如果無法在物質世界遠離那些憤怒人士,那就讓自己的心離他們遠一些吧
而那些能讓你心情好的,比如說龍,或是大自然,則在內心拉近跟他們的距離。
建議不要建造厚厚的心牆來保護自己,因為厚厚的心牆會同時擋住好跟壞的訊息,變成畫地自限。
2. 善用自己的長處
@霜牙 寫道: 重新煥發美麗的火花和熊熊燃燒的烈火~!燒盡一切骯髒的東西~!
火焰能用來淨化別的人事物,也能用來保護自己。
我記得有個故事中,一個人在內心罵人時,負面情緒會變成黑鳥飛到對方那邊,我一時找不到是什麼故事。
借用這故事的比喻,你可以在想像中用火焰迴繞自己形成保護牆,將朝你飛來的負面黑鳥都淨化掉。
以上這兩招可以降低未來被傷害的程度,或許無法無視傷害,但應該可以降低傷害。
至於過去已經造成的傷害,可能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才能康復。不過若是升級(頓悟),可能會瞬間回到滿血狀態也說不定.....
最后修改: 龍爪翻書 (2017-03-04 1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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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t, dont quit... Noodles, dont noodles...
There is a saying: yesterday is history, tomorrow is a mystery, but today is a gift. That is why it is called the pres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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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書說的真好。
作爲別人眼中的「異類」,有的時候你很難去強迫別人接受什麼東西。我相信作爲龍,當我們遇到超出自己認知範圍的事物時,內心也不免會遲疑,更別說你周圍的人了。其實作爲會思考的生物,這是很正常的事情,不管你是人是龍。
所以我一般是不會再其他人面前講這些事情的,但也不會迴避或者否認。有時候什麼事情都可以從兩面考慮,你想把自己的觀點加給對方,但反過來對方可能也不願意被人(龍)強加觀點罷了。所以關鍵是找到合適的對象,願意理解你的,自然可以進一步交往,若是難以理解,也可以就此翻過。
從前按我也是很在乎對方看法的龍。後來我發現,雖然說這不能算是一個壞處,但對於有些別有用心的人(龍)而言,這樣反而讓你的「把柄」落到對方手裏:他們可以故意去噁心你。所以,現在我依舊在乎別對方的看法,前提是對方在某種程度上可以和我達成某種共識並相互理解。
當然,生活還得繼續,有時候一味的逃避也解決不了任何問題,那就別和他們糾纏了,隨他們去吧。對於那些本身就形同陌路的人(龍),和他們斤斤計較,何必呢?
最後說句半玩笑話,「那些個愚蠢的人類,怎麼能懂得我們的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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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面思考的建議前面都講過了,我想問問你:
憑什麼別人要相信你?
從任何角度來看,Otherkin對其他人來說都是一個普通的人類,難道就因為你自稱是龍族,別人就得相信你? 網路世界中,自稱是龍的,十之八九都只是中二病或角色扮演。你今天換個角度想,假如有人聲稱自己是耶穌轉世、查拿破侖轉世,你會相信他嗎?
一個成熟的人/龍/otherkin,知道自己的信仰無法對他人證明、知道自己的信仰可能是錯的、知道怎麼在人類社會中生活。
最后修改: peter860321 (2017-03-04 21:13:10)
目前頭像by黑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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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信仰,這些人類永遠不會理解。
任何肉體上的折磨都不是最痛苦的,對精神的迫害和知識的匱乏纔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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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泄歸發泄,發泄完了還要繼續生活。
不承認不一定是惡意,你拿不出證據別人憑什麼相信你?要從我的角度,有誰在我面前說一大套匪夷所思違背常理甚至存在邏輯錯誤的話,然後拿不出證據。我想我也不會去相信,這時候如果對方有發火說我不尊重他,我就會覺得他不可理喻。
既然拿不出證據,又要我無條件相信,那我豈不是很容易被江湖騙子套路到死。
回到主題,信仰就是先把自己的信念鞏固,而後纔能有宣傳和理解。
不得不說人類這種嘲諷的行爲素質非常差,但是如果你僅僅因爲這一點小事就大動肝火開無雙上去幹,那就只能說明你的龍魂太脆弱禁不起打擊。
很快你就會發現,和這種低素質的人對撞是自掉身價還不討好的無意義行爲,捍衛自己的信仰不只是每週日的祈禱或者是安拉胡阿克巴,還有不懼打擊的堅韌。
對於我們來說,我們不見得沒有擊潰對方的實力,瓦解自身信仰的是對自己的懷疑。
你因爲外界的一點庸人就懊惱不已,說明你自己還不夠自信。
祝未來的歲月裏安好。你以爲你在孤軍奮戰,錯了!你在暗影獨行!
以上。
最后修改: 青鳞 (2017-03-05 11: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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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在意你利爪上的鮮血,看看你的身後,那纔是你宣誓用生命去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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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鱗 寫道: 發泄歸發泄,發泄完了還要繼續生活。不承認不一定是惡意,你拿不出證據別人憑什麼相信你?要從我的角度,有誰在我面前說一大套匪夷所思違背常理甚至存在邏輯錯誤的話,然後拿不出證據。我想我也不會去相信,這時候如果對方有發火說我不尊重他,我就會覺得他不可理喻。既然拿不出證據,又要我無條件相信,那我豈不是很容易被江湖騙子套路到死。
小諾的想法跟我類似
對方的確缺乏了點尊重,但是有這種反應是合情合理的。
最后修改: peter860321 (2017-03-05 14:18:29)
目前頭像by黑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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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龍類為什麼需要刻意展現自己的存在?
既然東施效顰的樣貌確實是被人類和龍族圈內當笑話,那就檢討自己的生活吧。
人眼望去看到的就是人類的身子,這鬧劇表演下來,換到的是什麼自己應該知道。
何不花時間互相交流認識,說說你的生活有何不同和趣味?
不侵犯他人的情況下,自在生活很重要,自己的風格,自己的一套系統,自己的一個哲理。
一個和諧愉快、不比較高下的生活,又同時面對現實與難題。
我過我覺得平凡的生活,但我聽過美國同事對我說過 "你也是龍龍迷" "像龍一樣" ,甚至被問過"假設有一個超能力可以用,你會變成一頭龍嗎?" 之類好多的問題。我的感覺就是好有趣,而且自在的回答他們的問題,也能帶動正面氣氛。
任何人類或是龍類沒有義務尊重你,沒有必要信任你,一切看本分和能力。
你沒有提供什麼滿足對方的需求,你什麼都不是;
對方從你找到需要的,你是什麼都不重要。
至於為什麼?因為尊重和信任本來就很昂貴,高於本分和能力,更高於禮貌和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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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呆呆龍~~~雅迦洛斯
槑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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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costar3000 寫道: 任何人類或是龍類沒有義務尊重你,沒有必要信任你,一切看本分和能力。
還是尊重任何人比較好,以免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46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資訊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中華民國刑法
第 二十七 章 妨害名譽及信用罪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第 310 條
意圖散佈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佈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
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
關者,不在此限。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第 312 條
對於已死之人公然侮辱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對於已死之人犯誹謗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第 313 條
散佈流言或以詐術損害他人之信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
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第 314 條
本章之罪,須告訴乃論。
普通誹謗罪及加重誹謗罪之區別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asp?Gid=3043
PS:一般來說,嘴巴說是普通誹謗,如果是文字或圖片,則是加重誹謗。透過網路誹謗的,幾乎都是文字或圖片,屬於加重誹謗
最后修改: 龍爪翻書 (2017-03-07 18: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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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爪翻書 寫道: 還是尊重任何人比較好,以免觸法
的確,況且就倫理道德這方面,互相尊重的話會減少很多不必要的摩擦,日子也會快樂點~
與你的靈魂同步 吼出真實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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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般在學校裏也不常提起,但如果有人想了解我我當然很樂意告訴他們一些
永遠不變的希望,在已變的世界裏找尋夜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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