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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魂志》第一期
《龙魂志》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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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4-02-12 14: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Jadescale
翡翠龙-崎玉川
来自 坐标不定 游走中
Registered: 201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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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 救助缺陷新生兒,人類的愛心有沒有用錯地方?

感覺這樣做不一定會產生什麼生物學上的積極意義,但是既然建立起來了也沒有聽到很多類似於“浪費納稅人的錢”這樣的話語,就說明這個項目大多數人類有心理認同的。
人類這種社會性和情感這麼豐富的生物還是不要用純理論來分析了,無論如何討厭人類,人類也不是龍實驗室裡的小白鼠。

有一點對人類的尊重和理解的話,應該從人類社會性的角度去理解,這件事就很好講通了。

不管是不是有先天缺陷的後代,在人類的理解中,似乎除了個別比較偏激的大概會認為殺死比養活好之外,其他的都會覺得遺棄是一件“殘忍”的事情,在心理上接受不了,特別是在母性的趨勢下。

但是既然已經做出遺棄這種行為就說明理性已經意識到自己對這個個體沒有撫養的能力。(如果尚且有能力撫養的話,我們就會看到諸如“母親XX年如一日撫養先天XX孩子”之類的感人新聞了)

這個時候由政府出面出資,來承擔起這個社會心理需求帶來的物質層面的負擔,這其實跟養老保障社會福利是一回事。

如果非要用生物優勝劣汰來評價,那麼那些年老衰弱患病的個體,不能給種群帶來任何利益的個體,不是應該儘快停止社會對其的物質供給以免造成浪費麼?
還是那句話,人類是社會性動物。稍微有點常識的話就能想象,要是哪個政府敢這樣做(取締一切養老保障)肯定馬上倒台。(這是社會層面的優勝劣汰法則,但是規則不是自然界制定而是人類自己)

人類的種群已經太過龐大了,社會心理的優先需求已經不再是單純的生物繁衍本能的延續,甚至很多時候所謂的“先進”理念表面上都是逆生物天性而行的。
比如社會保障,控制生育,又比如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這裡提到的救助站。它們對於人類的意義不可以簡單用生物群體和基因之類的觀念去衡量,判斷標準是很複雜的。

所以這個救助站,要是放到社會心理需求的層面就很好理解了,人們無非就是在指望社會集體來承擔個體沒有足夠物質條件來實現的心理期望。
要是某個社會做不到這一點或者不願意這樣做,那麼在人類自己制定規則的叢林裡,很快就會被拋棄(當然要是極權社會這種極端情況那就另當別論,這裡不討論反烏托邦小說)。

至于這個救助項目是否真的有好處,那只能交給時間來裁決了,或者更直接地說,交給人類自己制定的規則去淘汰吧。我覺得影子說得很對。
就像高福利社會一樣,要是這種救助行為確實因為對公共資源的消耗過大,造成的社會負面作用大於正面作用,那麼這個嘗試就會失敗,也不會被大面積推廣。

(當然要是有些昏頭的決策盲目做推廣那我也沒話可說……反正總有一天人類自己的規則會制裁到社會層面上的)

所以某種程度上人類在自己社會環境中建立的叢林法則其實比自然界法則的嚴酷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是很可惜多數人類都覺得自己的行為是“善意而正確的”,或者就算明白了殘忍之處也堅持不承認,而且對自己社會內部和社會外部(自然界或者其他生物社會,假如人類承認後一項存在的話)採取雙重標準。這是我覺得人類最令我反感的地方,偽善。

明明做着一些為了個體、為了自己種族利益而損害外部利益的事情,本來就是生存所必須的,人類卻非要給自己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給自己一些可笑的罪惡感,真的損害到內部生存利益的時候卻毫不手軟。

當然要是覺得這是人類社會性的必然,尊重人類這種生存模式的話那也無可指摘。

但是就我而言,寧願像野獸一樣坦誠直白,好懂地表達自己的生存需求,正大光明地參與到自然界的規則裡,也不願意像人類這樣建立一套自己的遊戲規則和價值體系試圖獨立甚至凌駕于自然規則之上。

如果珍惜自己的理智不願意像野獸一樣生活的話,也可以選擇放棄社會性,同時也可以避免了那些讓內心反感的“社會性的必然產物”。
(也許這大概可以解釋為何龍們擁有智慧卻不建立社會而更願意獨居,並不是人類想當然的認為對於龍的野獸性“一山不容二虎”導致的)

最后修改: Jadescale (2014-02-12 14: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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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等龍呢”
“是被詛咒而生,被祝福而死的”——白鱗《Dra+KoI》
頭像來自《龍與地下室》-青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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