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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文章總結了不同作品中龍的社會天性:從非社會生物到真社會生物。其中有一部作品比較特殊,裏面龍的天性可以被外力改變——這就是李榮道所著的《龍族》中設定的“龍魂使”。
原初的龍沒有社會天性,無法理解任何社會觀念,更不會建立社會關係,直到一人一龍合作創造了龍魂使。
(以下內容包含對《龍族》一書的劇透)
通過龍魂使作爲契約(或者媒介),龍和人可以達成社會協作。
書中的人們最初的誤解是龍魂使能控制龍,讓龍服從命令。但隨着故事的展開,在臨近結尾處作者終於道出了龍魂使的真正含義:龍魂使並不能命令龍,正相反,龍魂使什麼都做不了,他們只是龍參與人類社會行爲的媒介。“媒介”可以理解爲龍和龍魂使的靈魂連接在一起,使得他們可以彼此共情、共享思維方式,這樣龍就能借此理解他們原本不理解的社會行爲。這相當於給龍的大腦增加了一個協處理器來處理社會行爲,龍的天性也因此發生了改變,從非社會生物轉變爲社會生物。
這個設定剛好隱喻了社會契約
社會契約是一種理論,用來解釋人類社會的形成和政府合法性的基礎。該理論假設在人類社會初期,人們生活在一種“自然狀態”下,沒有政府或法律,每個人都享有完全的自由——就像非社會生物一樣。然而,爲了避免混亂和衝突,人們同意相互放棄部分自由,並共同制定規則和法律,以建立一個有序和穩定的社會。這種協議被稱爲“社會契約”。
對社會契約論的一個反駁是,社會性生物已經在演化中將社會性內化爲本能,因此並不存在那種非社會的“自然狀態”,沒有證據表明社會契約曾真實存在過。很多人基於這一點來反駁建立在社會契約論之上的一系列倫理學和政治哲學理論。(社會契約論對自己有更進一步的辯護,此處不展開)
然而,在《龍族》的設定下,這個反駁顯然並不成立。原本作爲非社會生物的龍,確實生活在沒有律法的“自然狀態”下。通過訂立龍魂使的契約,以龍魂使作爲媒介,龍才得以加入到人類的律法社會中來。
當然,社會契約並不是《龍族》這部小說想要描寫的主題。如果對小說想要探討的主題感興趣,可以參考以前的書評與討論: https://yinglong.org/forum/viewtopic.php?id=3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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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龍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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