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特利之龙(The Dragon of Wantley)
所属文化:英格兰
《温特利之龙》(TheDragonofWantley)成文於17世纪,是一篇讽刺、恶搞性质的诗歌,原作者不详。托马斯-珀西主教(ThomasPercy,1792-1811)将其收录於《古英诗拾遗》(ReliquesofAncientEnglishPoetry,1765)
简介(来源:维基百科)
诗歌恶搞、讽刺了一个地方牧师。
诗歌中,一头巨龙出现在约克郡,吃掉儿童和牲口,霍尔家的莫尔骑士与巨龙战斗并且杀死了他。诗歌中提到的“温特利(Wantley)”是指Wharncliffe悬崖,位於约克郡南部,巨龙居住在悬崖的洞穴中。
佛朗西斯-沃特利爵士(SirFrancisWortley),当地教区的牧师,与教区居民在“十一税(注释1)”问题上存在分歧,因此诗歌将这位牧师恶搞为一条巨龙。霍尔家的莫尔是一位律师,通过法律程序反对沃特利并且取得了成功,减轻了教区居民的负担。因此,这段滑稽诗歌是对沃特利牧师的讽刺。
注释1:
“十一税”又名“十一捐”,是古代以色列民族一种古老的捐献方法。据《旧约•创世记》第14章的记载,以色列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参加了五王对四王的战斗。当他胜利归来的时候,他将战争胜利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给了当时的撒冷王麦基洗德,因麦基洗德不但是王,他还是专管宗教活动的祭司。后来,亚伯拉罕的孙子雅各效法她的祖父,也将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献给上帝以表虔诚。这项做法沿袭下来,逐渐成为犹太律法,规定每年将地上长的,树上结的和牛羊牲畜等交付十分之一。
所交的“十一税”,主要用於供养专门从事宗教活动的祭司和利未人。其次是用於在指定地点与家人同吃的节日期间的欢宴,同时也用於救济孤儿寡妇和穷人。
现代基督教的某些教派仍有交“十一捐”作为支持教会活动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