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考慮飛行本身的危險性,倒不如去考慮飛行本身會遇見什麼樣的危險。
如果拿飛行和走路類比的話,那麼走路摔一跤摔死的可能性其實還是有的,如果因此因噎廢食去限制走路肯定不現實,最多把路修的平整一點,再擺個“小心地滑”的標誌 。
但是考慮到靠伯努利定理產生升力,那麼飛行的速度必然是比較快的,也許和跑步類比會更合適?
和跑步類比,那麼高速撞擊帶來的危險性不言而喻,更不要說撞完還要往下摔,如此來看的話確實有一定的危險性,但是這樣的危險性最多隻能到“公共場合禁止追逐打鬧”這樣的標語的程度,即使是有一定生命危險,但是距離考駕照還很遠。
再進一步往後思考,思考飛行的獨特危險,那大概就是遇到惡劣天氣被捲入氣流或者風暴之中。這種自然災害作爲不可抗力沒有討論價值,和平地走遇到地震或者登山遇見雪崩一樣,除了避開基本上無解,所以這個也pass
如果要考慮天空有捕食者的話,那樣也不至於要考駕照的地步。
不過,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從駕照的角度思考,如果說爲了使交通有序,那麼完全可以靠劃分航道結合航標一類的設施做交通規劃,如此看來教授一些理論上的知識並且頒發相應執照顯然是有意義的。再往交通規劃扯就扯遠了,駕照本身首先要保證有“含金量”,要保證飛行本身是個技術活。
如果飛行就和走路跑步一樣沒有那麼多顧忌,那駕照完全就是形式主義,倒不如說是幼龍發育不完全不適合飛行所以纔有駕照。
綜上,飛行駕照在我看來意義不大,除非飛行本身的技術含量超出一般的認知。
不要在意你利爪上的鮮血,看看你的身後,那纔是你宣誓用生命去保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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